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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22日 08:04    浏览次数:2187    来源:树鑫集团    [返回]

各设区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小组: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60号)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小组(下称保证金工作小组)要按照建办市函〔2017〕460号文要求,统计汇总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建筑业企业(不含中央建筑业企业)保证金缴纳情况,并填写年初至上季度末《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表》。及时整理总结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推广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工作情况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和统计表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省厅建筑业处,2017年上半年的统计表,请于7月24日前报送省厅。

  二、各设区市保证金工作小组要继续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46号),认真做好清理规范保证金工作,健全保证金常态化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fjjs.gov.cn:96/deposit/login.aspx),督促企业填报保证金缴交和返还信息,及时处理企业投诉和企业咨询。

  联系人:缪薛辉

  电 话:0591-87516529 87616918(传真)

  邮 件:dbcpfj@163.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60号)

 

                                    福建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小组(代章)

                                             2017年7月19日